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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 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及证据要点 广州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4年06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103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证据要点

 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2、对犯罪过程的供述。包括:

1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过程、周围环境

2实施犯罪的具体人员、手段和经过有无暴力威胁等手段,如捆绑、殴打、胁迫、持械具、侮辱等具体手段;

3作案工具绳索、器械的来源及下落

4造成的危害后果,被害人的体貌特征等

5与被害人的关系,有无纠纷等其他原因和情节。

3、犯罪主观情况。包括:

1犯罪嫌疑人主观上通过犯罪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非法控制他人、索取债务;

2刺激、促使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内心起因、思想活动情仇、图财、激情、纠纷等

4、共同犯罪情况。共同犯罪的,应查明犯意的提起、策划、联络、分工、实施、分赃等情况,以及每一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

5、对影响量刑的供述与辩解。包括犯罪嫌疑人对有罪无罪、法定从重从轻情节的供述及辩解。

 被害人陈述

1、被害人基本情况。

2、受害对被拘禁过程的陈述。包括:

1案发时间、地点、过程、持续时间

2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手段和方法是否有暴力、威胁的具体情节)及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有无纠纷等情况;

3案发时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体貌特征,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及案发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物证的特征

4犯罪工具绳索、器械的来源及下落。

()证人证言

通过现场走访发现人、目睹人、周围知情人、被害人及其家属,调查了解:

1案发时间、地点和详细经过

2犯罪嫌疑人情况

3作案工具及涉案物品

4危害后果、被害人情况、因果关系等

5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语言及行为。

(四)物证、书证

1、物证。包括作案工具如刀、棍、棒、绳索等,血衣、现场遗留物等。

2、书证。包括与案件有关的书信、字条、欠条、借条、收据、日记、票据、病历、医疗诊断结论等书面材料。

(五)鉴定意见

包括:人身损害的法医鉴定及有关技术、估价鉴定等。

(六)勘查、辨认等形成的笔录

1、现场勘查笔录非法拘禁现场、转移地点等。包括:

1勘查时间、地点、光线、现场方位、现场概貌、中心现场位置

2现场的空间、大小及建筑布局,现场物的摆放、陈设情况,犯罪工具及其他物证、痕迹含足迹、指纹等的具体位置、种类、分布情况,现场访问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提取物品的名称、数量、标记和特征,提取痕迹的名称和数量。

2、辨认笔录。包括:

1犯罪嫌疑人辨认笔录对非法拘禁现场、共同犯罪嫌疑人、作案工具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物品、场所的辨认;

2受害人、证人辨认笔录对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作案工具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物品、场所的辨认

(七)视听资料

1、现场监控视听资料。包括:

1犯罪嫌疑人、受害人进出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

2犯罪嫌疑人转移受害人行动轨迹的监控视频

3执法记录仪记录民警现场处置视频资料

4其他监控视听资料。

2、相关人员通过录音录像设备拍摄的视听资料。包括现场当事人、证人用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的反映案件情况的资料。

3、审讯过程视听资料。包括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经过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4、其他视听资料。包括勘验案发现场,搜查有关场所、提取有关物证痕迹形成的录像资料。

(八)其他证据材料

1、犯罪嫌疑人自书、投案、前科劣迹材料及户籍证明材料等。

2、抓获经过、出警经过、报案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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