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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毒品犯罪特点、原因是什么? 广州毒品犯罪案件辩护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4年04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 |105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外来人员毒品犯罪特点

外来涉毒犯罪人员文化素质较低。4人均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其中2人为初中文化程度、2人为小学文化程度。

外来涉毒犯罪人员以青年男性为主。从2011年以来我院办理的4件案件来看,3045岁的犯罪人员有3人,45岁以上的犯罪人员1人。其中男性3人,占该类犯罪人员的比例为75%,女性1人,占25%

外来涉毒犯罪人员大多数自己吸毒,以贩养吸突出。提起公诉的4人中,自己吸毒的共3人,本身吸毒者占涉毒外来人员总数的70%以上。

外来涉毒犯罪人员共犯现象突出。如:罗洪群贩卖毒品一案中由于外地人身份对当地不熟,找不到买家,就通过当地人徐玉康帮助贩卖毒品。

外来涉毒犯罪人员贩毒量一般较小,个别毒品贩卖量较大。毒品犯罪分子慑于打击,更加狡猾,从以前的大数量毒品交易转变为现在的微量化交易,即以小包贩毒。但是仍有个别交易量巨大。如:罗洪群贩卖毒品一案,涉案毒品有90多克。

二、外来人员毒品犯罪的原因

兴文县地理环境特殊,给吸毒贩毒提供了环境。因地处云南边境,又是旅游风景观光区,流动人口众多,加之,本区大型企业、工厂比较少,能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外来人员就业更加困难,闲来无事,容易沾染吸毒等恶习,严重毒害了当地的社会环境。

社会贫富差距较大,社会生存压力较大,外地人员遭歧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相应的社会福利不到保障。因毒品的暴利,让外来人员想尽快脱贫致富。

毒瘾难戒,以贩养吸。外来人员出现就业困难,直接导致资金紧张,一旦沾上毒瘾,为了能继续吸毒,满足身体生理需要,多数吸毒者不得不走上贩毒等不法道路。

对毒品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误入歧途。4名毒犯文化程度比较低下,对毒品没有深刻认识。实质上,许多毒贩缺乏对毒品的本质属性和毒品犯罪违法性的了解,加之贩毒人员的威逼利诱,很容易走上毒品犯罪道路。

三、预防外来人员毒品犯罪的对策

加强禁毒宣传,真正使毒品的危害家喻户晓。充分利用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月等机会,对广大群众宣传毒品的危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其真正认识和了解毒品,最终达到自觉抵制毒品、远离毒品的目的。在全民禁毒宣传教育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社团组织、学校、单位、街道、社区要多形式多途径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司法机关应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震慑毒品犯罪。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批捕和起诉职能,对毒品犯罪快捕、快诉。

各级政府要加快发展地方经济。千方百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减少失业人口,加强对失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帮助引导失业人员再就业。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努力提高农村人口收入,从根本上减少毒品犯罪人员。

依靠社会力量,强制吸毒人员戒毒。对于吸毒人员,仅仅依靠行政强制措施拘留几天是不够的,必须将戒毒工作落到实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彻底戒除毒瘾,回归正常生活。

深入开展对外来人口进行登记、清查。尤其是外来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可以将用工单位和社区、酒店、宾馆等协调起来,共同管理外来人口的实名登记和清查,对无业人员及时进行遣返,消除不安定因素。

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措施维护外来人员的权益。在社会保障等方面灵活运用相应的措施,不搞对外来人的歧视,注重社会平等,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实行“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更好为外来人员提供好服务保障。从管理上杜绝外来人员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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