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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 广州离婚诉讼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4年03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 |84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原因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具体情形如下

1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

3离婚后因就分割原夫妻共同财产所必须支付的费用,如共同委托的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等财产处理费

4因抚养子女或行使子女监护权,未成年子女侵犯他人权益所致的债务,*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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