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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量刑参考标准是什么? 广州盗窃罪辩护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3年09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 |138人看过举报

(微信同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盗窃罪的量刑参考标准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情节严重或涉案数额巨大的,可处310年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予以界定。盗窃罪的量刑参考标准是什么? 偷窃罪的量刑参照标准,是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家庭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且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情节较重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

律师谈盗窃罪量刑参考标准是什么

二、盗窃罪的故意内容。

1肇事者清楚地知道自己偷窃的对象是他人拥有或占有的物品。推知者只要根据一般的认知能力和社会常识,推知该物为他人拥有或拥有。对于财产的拥有者和占有人是谁,并不要求行为人有明确、具体的预见或意识。例如宿舍外面的自行车,河里一群暂时没人照看的鸭子,大巴行李架上的行李等等。如行为人过失地把别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财物取走,发现后予以返还的,因故意内容缺失及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2预计偷窃后果。如果进入人民银行偷保险箱,就是企图盗窃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进了博物馆,企图盗窃文物。这种犯罪行为,反映了盗窃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也说明了盗窃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按照主观与客观相一致的原则,非法占有是指为自己占有、为第三者或集体占有。盗用和占有他人财物后又使之毁损、赠与他人或另一人非法占有的,是案犯对财物的处理问题,不能改变其非法侵犯财产的性质,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未征得物主同意,临时挪用、借出之物,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在使用后准备归还者,不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构成其他罪行的,可视为情节。在这种情况下,有几起偷车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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