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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死缓,死缓期结束之后应该怎么处理?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 |453人看过举报

(微信同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根据我国《刑法》第50条的规定,死缓犯的减刑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二是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规定的这种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是一种司法机关的职权行为,即由相关的司法机关对死缓犯在二年执行期内的表现予以考察,决定是否减刑,而无须死缓犯本人提出减刑的申请。

事实上,绝大多数被判处死缓的罪犯都会获得减刑的宽宥待遇,只有极少数在死缓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的死缓犯被执行了死刑。

不过,由于《刑法》第50条同时规定了死缓变更为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一律对实施了故意犯罪的死缓犯执行死刑,例如,对于一些确有悔改表现,同时又实施了轻微故意犯罪或者被害人存在严重过错的故意犯罪,在现阶段也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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