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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大要案李铁祥律师:为什么毒品罪是“贩卖”毒品罪而不是“买卖”毒品罪?

发布者:李铁祥律师|时间:2019年06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969人看过


毒品大要案李铁祥律师:为什么毒品罪是“贩卖”毒品罪而不是“买卖”毒品罪?

不知道这个问题大家深究没有,也许会想当然。我们国家的刑法为什么规定的毒品犯罪是贩卖而不是买卖呢?

贩卖与买卖,一字之差,故名思义,卖毒品的行为肯定是贩卖毒品罪,那买毒品的行为是不是一定也是贩卖毒品罪?不一定,只有以贩卖为目的的购买行为才是贩卖毒品罪。也就是说,不以贩卖为目的的购买行为,一定不是贩卖毒品罪,比如以吸食为目的的购买行为,就不构成贩卖毒品罪,而构成其他的犯罪。

涉及买卖的刑法里有一个罪名,买卖枪支弹药罪。而贩卖毒品罪用的是贩卖。买卖与贩卖有没有区别?如果没有区别,从刑法的体系来讲,在相同的场合,如果立法使用了相同的词语,就应当理解立法认为这两种情况是相同的一致的,而如果用了不同的词语,就应该理解立法上试图加以区别。

枪支弹药和毒品都是国家管制的物品,既然立法上分别使用贩卖和买卖,就说明二者不能等同,两者存在区別。购买毒品的行为不一定构成贩卖毒品罪,否则如果所有购买行为都成贩卖的话,就应该使用买卖而不是贩卖这个词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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