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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残标准(五级)

发布者:曹培锏律师|时间:2021年08月25日|分类:交通事故 |615人看过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五级伤残标准

 

1、精神障碍或者中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2、完全运动性失语;

3、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或者失认等;

4、双侧完全性面瘫; 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

5、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

6、非肢体瘫运动障碍(中度);

7、双手大部分肌瘫(肌力2级以下);

8、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

9、排便伴排尿功能障碍,其中一项达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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