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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伤残标准(八级)

发布者:曹培锏律师|时间:2021年08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1345人看过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八级伤残标准

 

1、二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均达1/3);

2、三个以上椎体骨折,经手术治疗后;

3、女性骨盆骨折致骨产道变形,不能自然分娩;

4、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难以行关节假体置换术;

5、四肢长骨开放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大块死骨形成,长期不愈(1年以上);

6、双上肢长度相差200px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150px以上;

8、四肢任一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75%以上;

9、一踝关节强直固定于非功能位;

10、一肢体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50%;

11、一手拇指缺失达近节指骨1/2以上并相应掌指关节强直固定;

12、一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

13、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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