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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四肢损伤程度标准(重伤二级)

发布者:曹培锏律师|时间:2022年01月29日|分类:刑事辩护 |305人看过

 

脊柱四肢损伤程度标准

重伤二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功能丧失 50%以上。 

b)臂丛神经干性或者束性损伤,遗留肌瘫(肌力 3 级以下)。 

c)正中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 3 级以下)。 

d)桡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 3 级以下)。 

e)尺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 3 级以下)。 

f)骶丛神经或者坐骨神经损伤,遗留肌瘫(肌力 3 级以下)。

g)股骨干骨折缩短 125px 以上、成角畸形 30 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h)胫腓骨骨折缩短 125px 以上、成角畸形 30 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i)膝关节挛缩畸形屈曲 30 以上。

j)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完全断裂遗留旋转不稳。

k)股骨颈骨折或者髋关节脱位,致股骨头坏死。

l)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或者假关节形成;四肢长骨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

m)一足离断或者缺失 50%以上;足跟离断或者缺失 50%以上。

n)一足的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离断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离断或者缺失 4 趾。 

o)两足 5 个以上足趾离断或者缺失。

p)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

q)一足除第一趾外,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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