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培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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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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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损伤程度标准(重伤一级)

发布者:曹培锏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7日|分类:刑事辩护 |243人看过

 

腹部损伤程度标准

重伤一级

 

a)肝功能损害(重度)。 

b)胃肠道损伤致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依赖肠外营养。

c)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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