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损伤程度标准
轻伤二级
a)II o 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5%或者 III o 面积达 0.5%。
b)呼吸道烧伤。
c)挤压综合征(I 级)。
d)电击伤(I o)。
e)溺水(轻度)。
f)各种损伤引起休克(轻度)。
g)呼吸功能障碍,出现窒息征象。
h)面部异物存留;眶内异物存留;鼻窦异物存留。
i)胸腔内异物存留;腹腔内异物存留;盆腔内异物存留。
j)深部组织内异物存留。
k)骨折内固定物损坏需要手术更换或者修复。
l)各种置入式假体装置损坏需要手术更换或者修复。
m)器质性阴茎勃起障碍(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