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正楼律师

  • 执业资质:1320120**********

  • 执业机构:江苏千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仍要支付二倍工资

发布者:汪正楼律师|时间:2018年08月08日|分类:劳动纠纷 |746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

孟某进入某公司从事办公室主任工作,双方签订了合同,但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公司未与孟某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孟某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点评】

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劳动合同,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这种情形,在江苏以前有争议,有些劳动仲裁和法院认为,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之前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不支持双倍工资。2011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实施后,这种情形下也要支付二倍工资。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