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84023*伤残系数*年限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45617*伤残系数*年限÷抚养人数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0000元。其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公式为:100000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
?财产损失、残疾器具辅助费:根据估损清单及相应财产有效凭证主张
?医药费:凭发票扣除自费药后报销,交强险报销18000元,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报销。
?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100元/天
?营养费:住院天数*50元/天
?护理费:
(住院护理)住院天数*120元/天
(院外护理)医嘱天数*40元/天
?误工费:误工金额(元/天)*误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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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时间:
1.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金额: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年收入计算; 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元/年)÷365×误工时间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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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治疗费:一般认定为二次手术费用和后续复查费,前提条件是有医嘱证明或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