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张涛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84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浙江-杭州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16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张涛:期货平台诈骗超千万被拘留,会判无期吗?

作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10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39次举报


【案情】

市民刘女士在某 期货平台投资,丰厚的获利诱使她不断增加投资。然而,随着大额资金的投入,赔钱的金额反而越来越大,意识到可能遭遇骗局的刘女士只能报警求助。警方通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破获了这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据了解,这个诈骗团伙通过虚拟期货交易平台,精心设计圈套,层层诱骗受害人,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现已被刑事拘留。

【张涛律师评析】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罪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① 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② 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③ 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④ 被害人谅解的;

⑤ 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V:
盈科高级合伙人

张涛律师,咨询电话:138-5811-6084。微信:zhangtao1982830现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5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