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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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刑事律师张涛:倒卖烟草专卖品,涉嫌非法经营能取保吗?

作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10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40次举报


【案情】

交警在高速港头服务区检查时,查到一辆白色轿车。面对交警,驾驶员闪烁其词,结果民警在车内搜出了779条“返销烟”。 民警要求检查后备箱时,驾驶员格外紧张。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驾驶员交代,车内拉了香烟。经清点,民警从车上共搜出香烟779条,涉案价值11万余元。而这些香烟都是驾驶员从外地收购,准备运到老家倒卖的。目前民警已将涉案的人员和物品移交烟草稽查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张涛律师评析】

根据法律规定,倒卖烟草专卖品达一定数额的,可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者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特别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如满足刑法规定条件,也是可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V:
盈科高级合伙人

张涛律师,咨询电话:138-5811-6084。微信:zhangtao1982830现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5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