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张涛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84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浙江-杭州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16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杭州资深刑事律师张涛:男子网上学诈骗,假装推荐中奖号诈骗能取保吗?

作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10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61次举报


【案情】

 在网上学得诈骗方法,然后编造“六合彩”中奖号码谎报给他人,如果碰巧中奖则收取对方钱款,短短几日竟骗得7.8万余元。庄某在上网时发现有人冒充香港“六合彩”公司工作人员,向他人提供虚假的“内部预知中奖号码”,于是他便在网上向他人求教如何行骗,在得到他人“指导”后他决定“自立门户”。庄某在网上购买了1000个电话号码,随后假装“六合彩”公司员工向他人推荐中奖号码,如果中奖则向对方索要报酬。其实所谓的中奖号码只不过是庄某随机乱报几个而已,如果刚好报对了,对方便会上当受骗,如果报错了,庄某便拒接对方电话另骗他人。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民警将庄某抓获。经查,庄某10天内共拨打诈骗电话6000余次,骗得款项共计7.8万余元。

【张涛律师评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以上两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看出,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是逮捕羁押的一个充分条件,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不是犯罪的社会危险性,而是嫌疑人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社会造成侵害。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V:zhangtao1982830
盈科高级合伙人

张涛律师,咨询电话:138-5811-6084。微信:zhangtao1982830现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5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