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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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吗?

作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47次举报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答】

V:

故意伤害罪是属于结果犯;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伤害行为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但不论使用何种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均属伤害行为。犯罪手段的不同,只是量刑的情节之一,不是本罪构成的要件。

【法律意见】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有话说】

在当事人被侦查机关羁押后,其在法律上是极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因为在现有司法体制下,如果没有任何犯罪线索、证据,侦查机关是不会轻易对普通人采取强制措施的,而且随着办案机关业务水平的提高,办案流程的规范,这种可能性会越来越少。在假设有罪的情况下,侦查阶段,律师的介入至关重要,因为几乎所有证据都会在48小时内初步固定。这个阶段对当事人来讲也是最难熬的,这个时候如果没有优秀的刑事专业律师介入,当事人有可能在侦查机关的刑讯逼供或诱供下在自己不懂法律的情况下交代出一些没有的法律事实的东西,最终导致本来无罪或罪轻的案件变成有罪或罪重,因此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及时介入案件会增强当事人的信心,并得到相应的法律知识,同时在律师及时介入后,侦查机关也不敢乱来,这对当事人是非常有利的。所以,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及时介入是非常必要的


张涛律师,咨询电话:138-5811-6084。微信:zhangtao1982830现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5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