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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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盈科律师张涛:多名男子非法谋取暴力,非法经营烟草能取保吗?

作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02次举报


【案情】

有群众反映,有多名男子经常在香烟经销点收购香烟,然后运往贩卖,严重破坏了烟草正常经营秩序。获此消息后,领导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安排,广布耳目,组织民警经过一个多月的蹲点守候、缜密侦查,成功查获非法经营烟草人员2人,现场查扣香烟1107条,作案工具白色轿车1辆,手机2部。经查:自2019年初以来,犯罪嫌疑人胡某、李某在明知自己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违反烟草经营相关规定,先后多次从各乡镇个体户手中购得红兰州、软延安、黄兰州等品牌香烟,然后运往销售,非法牟取暴利。胡某、李某非法经营烟草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经审讯,胡某、李某对其非法经营香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张涛律师评析】

 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立案标准。非法经营罪如满足刑法规定条件,也是可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没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量刑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V:

盈科高级合伙人


张涛律师,咨询电话:138-5811-6084。微信:zhangtao1982830现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5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