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累犯从严,是一项世界性的刑罚制度。知故犯,一犯再犯,主观上已形成犯罪习癖,犯罪人格难以矫正,
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极有可能再危害社会,不符合缓刑的实质要件,如将其放在社会上改造,
犹如放虎归山,只有通过关押才能有效地对其实行改造,实现刑法目的。
因此,《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一般累犯是指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的犯罪分子。
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不适用一般累犯的规定。
构成一般累犯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如果行为人实施的前罪与后罪均为过失犯罪或有一罪为过失犯罪,
则不构成累犯。
(2)刑罚条件。前罪和后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如果前罪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均低于有期徒刑,或有一项低于有期徒刑,则不构成累犯。
(3)时间条件。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之内。
对于缓刑和假释来说,若后罪发生在假释和缓刑期间,均不构成累犯,
但应当撤消缓刑和假释,实行数罪并罚;如果发生在假释期满之后的5年内,则构成累犯。
(4)年龄条件。行为人犯前罪和后罪时均应年满18周岁。
如果行为人实施两罪时均未满18周岁或实施前罪时未满18周岁,则不构成累犯。
特别累犯是指曾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任何一罪,
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犯罪分子。
构成特别累犯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前罪与后罪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任何一罪。
前罪和后罪均不是或其中一项不是,则不构成特殊累犯。
(2)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后或赦免后,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任何一罪,均构成特殊累犯。即前罪与后罪之间没有时间限制。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V:
盈科高级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