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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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知名刑事律师张涛:医保诈骗高达两千万有无取保可能?

作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6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67次举报


【案情】

在这些骗保案件中,作为被告单位的民营医疗机构,一般以合同诈骗被处以罚款。涉案的医院老板、管理者和医护人员,则多数被以诈骗罪判刑。医院骗保案多起由投资人授意,最高涉案数额达两千万。

【张涛律师评析】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刑法暂时没有规定医保诈骗罪这个罪名,当当事人利用医保诈骗的时候,以诈骗罪论处,具有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一般定罪都需要考虑他的各个因素在里面,不能够随意乱定罪。

一、划清保险诈骗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关键在于骗取保险金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未达较大数额,可按一般的违反保险法的行为处理,达到较大数额构成保险诈骗罪。

《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现实中有保险诈骗行为的,还必须要同时满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然后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欢迎您找杭州张涛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张涛律师,咨询电话:138-5811-6084。微信:zhangtao1982830现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5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