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律师:男女解除同居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1、如果男女双方对于同居期间获得的共有财产的处理或者归属情况有约定的,则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财产。
2、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共有财产。
3、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则可以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一般共有财产来处理。
同居关系中,由于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并不是婚姻关系,同居关系期间的财产关系亦不能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关系。
相对应的,财产分割也不能当然地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的相关原则。
因此,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如下:
1、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财产,归本人所有,解除同居关系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2、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