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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刑事律师:网上追逃的可否判缓刑

作者:张涛律师时间:2023年09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1次举报


杭州刑事律师:网上追逃的可否判缓刑

  网上追逃的能否适用缓刑,要看是否符合以下条件,符合的,可以适用缓刑;不符合的,不可以适用。网上通缉,又名网上追逃、虚拟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


  是否判处缓刑要考虑以下情形:过失犯罪相对于故意犯罪要优先考虑;少年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要优先考虑;少年犯多受社会不良影响和诱惑走上犯罪,多是偶犯,且可塑性强,易于改造,应以教育为主。各国对于少年犯都有特殊的保护措施,我国台湾就规定,少年犯“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宣告者”,可以宣告缓刑,而成年犯则是“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宣告者”。轻微性质的犯罪相对于严重性质的犯罪优先考虑。中止犯、预备犯、未遂犯相对于既遂犯要优先考虑。积极赔偿的相对于消极赔偿的要优先考虑。刑事诉讼一开始就认罪并始终认罪的相对于时供时翻的优先考虑。行为人犯数罪时一般不要适用缓刑。因为行为人犯数罪说明他是连续犯罪,主观恶性大,再犯可能性大,难以保证他不再继续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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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律师,咨询电话:138-5811-6084。微信:zhangtao1982830现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5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