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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离婚律师:夫妻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如何保障财产利益?

作者:张涛律师时间:2023年08月1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50次举报

杭州离婚律师:夫妻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如何保障财产利益?


很多情况下,夫妻已经没有感情,但是因为孩子的原因,或者是对方拖着不离婚,暂时无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先签订夫妻财产协议,提前确定财产利益,而不是签订离婚协议。夫妻财产协议或者是财产分割协议不以离婚为前提,协议只要经过双方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与是否离婚没有关系。


财产协议中可以对现有的财产,比如房产、车辆、存款约定归某一方所有,或者是划分一定的产权比例,也可以约定各自的收入以及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还可以对现有的债务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债务作出约定,约定各自的债务各自来承担。财产协议的作用是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对财产进行分割以及规避自己的债务风险。

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即使双方已经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但是如果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话,协议中对财产的约定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夫妻财产协议相比离婚协议的优势在于,财产协议双方签字就生效,不能反悔。


离婚协议即使签了字,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也是可以随时反悔的。所以在双方感情不合适,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短时间内不准备离婚,可以先签订夫妻财产协议或者是财产分割协议,对财产以及债务提前进行约定,这种约定双方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将来离婚,财产分割基本就按照财产协议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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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律师,咨询电话:138-5811-6084。微信:zhangtao1982830现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5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