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腐败是一个人尽皆知的现状与界面新闻的消息。7月28日,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截至目前,2023年全国已有至少155位医院院长、党委书记被查,一场全国性、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医疗反腐行动正在进行当中。
医生是腐败利益链条当中的核心,同时也是医药代表和药商的客户。最基础、最表层的是通过举办医疗学术活动、医疗会议,给医生课时费和出场费,晋级一层的是药品、医疗器械、药品耗材,从入院到推广销售,都得需要上下打点能拍板能做主的主任医生,然后这些领头的再把这些利润分给上下科室的人,也就没人会说不好。拿返点和回扣,这属于日常操作,而在很多医院当中的小卖铺就是黑市中转站,甚至在某些地方还有像超市、饭店都可以成为中转站的备选。
甚至还有很多医疗器械是企业以捐赠名义送进医院的,用免费的器械,那你就得买指定的耗材,这钱他总能挣回来。还有很多医疗信息化的产品,比如软件、操作系统,目前都没有标准的定价,这就给了供需双方极大的操作斡旋空间。所以为什么有手术室里全是前的这种名梗,是不是一下子就豁然开朗?
我相信绝大多数的医生在刚刚进入这个行业,都是医者仁心,悬壶济世的给他们应得的待遇。愿这场反腐风暴能够尽可能的停止行业的狂飙,这样咱们老百姓走进医院治病才放心呢。
相关法条:
贪污罪: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