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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婚姻律师:女方用彩礼买的房子,哪些条件才属于个人财产?

作者:张涛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7次举报

杭州婚姻律师咨询:女方用彩礼买的房子,符合哪些条件才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咨询—杭州张涛律师

彩礼是男方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赠与女方的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论是婚前给的彩礼还是婚后给的彩礼,都属于个人财产。虽然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使用彩礼去买房,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个人财产,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分析。

第一种情况,如果使用彩礼全款买房,并且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个人名下,不论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房产都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因为这只是一种财产形式的变化,不会因为在婚后购买房产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种情况,用彩礼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不论是全款买还是部分出资,也不论是婚前买还是婚后买,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使用个人财产买房,加了对方的名字,属于赠与的性质。第三种情况,彩礼只是部分出资,添加了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婚后的收入来偿还房贷,相当于是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合出资买房,即使房产登记在一个人名下,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通过以上的分析,只有一种情况,房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使用彩礼全款购买,第二,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个人名下,并且前提是能够证明资金的性质属于彩礼。如果无法证明是彩礼,男方给女方一笔钱,女方拿去买房,在女方无法证明资金是赠与的情况下,房产基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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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律师,咨询电话:138-5811-6084。微信:zhangtao1982830现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5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