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姚志斗律师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112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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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代理】双方对扭打致伤结果均有过错时应按合理分配责任

发布者:京师姚志斗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9日|分类:经销代理 |341人看过


姚志斗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CCTV《实论》、新京报等媒体嘉宾律师,姚志斗律师组建了以其为首的多位资深经验丰富律师的实战型律师团队,代理案件近千件,专业代理离婚诉讼、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房产纠纷、借贷欠款纠纷、经济合同纠纷、股权争议、公司法律顾问等各项民商事法律诉讼以及无罪、罪轻辩护、取保候审等刑事辩护领域法律服务。(为掩护当事人隐私安全及不必要纷争,以下当事人姓名均为假名。)



案情简介:2018年5月11日13时许,被告柳某某到原告夏某家找原告丈夫季某某询问生产队集体补偿款分配事由,后与原告夏某因此事发生口角并发生撕扯打架,夏某拽住柳某某头发,柳某某拽住夏某头发,被告柳某某将原告夏某头部左边太阳穴处头发拽掉,后五莲县公安局该辖区派出所赶到制止了双方打架,询问了双方当事人以及在场的相关证人,并对柳某某进行了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原告于2018年3月4日去镇卫生院门诊救治,诊断为外伤性脱发,建议到上级医院诊治。后原告于2018年3月19日去济南市某连锁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植发,根据植发所花费的票据核实费用为34000元。原告去济南市植发,需家人陪同,误工费酌定400元,原告从五莲县到济南市治疗及术后到济南市清理痂皮的交通费,酌定为600元;精神抚慰金酌定为1000元。故原告诉请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各项损失共计36000元。

律师观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原、被告系同村同组邻居且系亲戚,本应和睦相处,双方因集体补偿款分配事宜产生纠纷,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村镇调解委员会或者采取其他正当途径予以处理,但双方在产生纠纷时均未采取正当的途径予以妥善解决,以致柳某某与夏某发生撕扯打架,被告造成了原告的伤害,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告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综上所述,对原告合法合理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但原告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由被告承担70%的赔偿责任,由原告自行承担30%的过错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柳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夏某人身损害赔偿款25200元;二、驳回原告夏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夏某负担150元,被告柳某某负担150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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