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居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在现实生活当中无处不在,很多人无法客观地面对事实,闹出了很多笑话,也闹出了很多尴尬,正确的同居方式,有益于两个人的身体健康,错误的同居方式可能就会触犯法律。
非夫妻关系的男女自愿同居,如果被查到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答案是:不一定会受到处罚的,而且这个情况在现实生活中不是很常见的吗?
准确地说,这种同居叫作非婚同居,而不是某些人口中的“非法同居”,因为同居本身并不一定违法。
有一些还没有结婚的人,处上男女朋友了,就在一起同居。有一些年纪比较大的人,在丧偶之后或者离婚之后,跟其他人一起搭伙过日子,不领结婚证,这些现象都是很常见的。
而且从现实中而言,如果没有掌握什么违法犯罪线索的话,公安机关也是不会上门去问得,更别提说查到怎么办了。
不过,在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下,双方非夫妻关系同居的话,就会构成违法犯罪了。
我从事法律实务工作10多年了,接下来我们就来就梳理梳理这些特殊的情况:
1.强奸罪
很多人都会说,强奸罪不是必须得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发生关系吗?怎么双方自愿同居也能构成呢?
这其实是对强奸罪这个罪名的一知半解。
一般情况下,构成强奸罪的前提是妇女明确的表示反抗、反对,但是在行为人的暴力、胁迫之下,不能反抗,或者不知反抗,或者不敢反抗,比如在醉酒的状态下,又如在拿刀威胁的情况下。
但是有两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即便女方配合、同意,也是构成强奸罪的:
第1种情况是女方属于未满14周岁幼女的。
第2种情况是女方属于无性防卫能力的妇女的。
在这两种情况下,女方对于与谁发生性关系以及与发生性关系的后果,对于一起同居的后果,没有一个明确的认知。男方双方发生关系,可能会对女方的身体、精神造成极大的危害。
因此,无论女方如何自愿、如何同意,都是以强奸罪论处的。
2.破坏军婚罪
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罪名,主要用来保护现役军人。
毕竟现役军人都在保家卫国,如果家庭不稳,容易影响他们的心理。
刑法第259条明确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只要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并且与之同居,就构成破坏军婚罪。
这里的对方既包括男的也包括女的。
不过,构成犯罪,有两个前提:
一是对方属于现役军人的配偶,已经退役的人的不算;
二是行为人对于这一状态是明知的,比如对方明确说过、看过对方结婚照、结婚证、以及军官证等等。
3.重婚罪
这是另外一种比较特殊的罪名,类似于却又不同于破坏军婚罪。
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与破坏军婚罪不同的是,要构成重婚罪,必须是“与之结婚”,具体表现为两种:
一是领取结婚证,二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
只不过重婚罪对主体是没有限制的,任何人都可以构成。
结语:
每一个人的生活方式不一样,只要在同居的过程当中,双方完全自愿,没有涉及相关的利益,也没有做非法的交易,就不会有问题。但是如果因为偷情的方式造成别人的家庭破裂,这种情况就会触犯法律。
同居是每个人生活当中都要经历的,而且每一个男人和女人都离不开这方面,只是很多人不愿意说出口。
在正常同居的过程当中,如果两个人都是成年人,而且也没有感情和利益的纠纷,没有影响到对方的家庭,被警察查到之后,
并不会触犯法律,同时,警察一般都懒得理你,无需担心会不会触犯法律。
同居不但是一个热门的话题,同样也是一个热门的事件,在现实生活当中,无处不在。
同居并不会有外人去干涉,在以前可能会引起别人的好奇,但现在都会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因为每个人都会经历。所以只要你没有害到别人就不会有人管,如果真的遇到警察查房,说明你的同居行为已经影响到别人的生活,或者说给别人带来很大的坏处,只有在这个情况,才会有警察来查房。
同居并不可怕,也是现实生活当中每个人的生活需求,总的来说,就是我们生活当中的一部分,只要自己能够处理好相应的结果,就算遇到警察查房被逮到之后也无需担心,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警察也没有那么多心思去了解你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