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晨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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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故意伤害一审

发布者:沈晨永律师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73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情况:

被告人马某年和邻居马某1因邻里问题发生争执。在争执期间,马某1手持砖头进入马某年家院内,马某年顺手拿起一把挖掘击打马某1,致使马某1受伤倒地。

量刑情节:

被告人马某年主动拨打110报警电话,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系初犯,认罪认罚,且其家属主动到公证处提存赔偿款,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且被害人具有一定过错,在量刑时予以从轻考虑。二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依法予以采纳。另辩护被告人系自卫行为,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建议适用缓刑的意见

律师建议:

发生故意伤害行为后,应当主动自首,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家属要及时联系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情况,根据案情尽可能争取宽大处理。

毕业于河南大学,14年执业经历,坚持在法律范围内追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执业理念:兢业、务实、有责任感;执业态度:本着勤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南阳
  • 执业单位:河南荣进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11320********5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