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具有人身属性,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0)最高法民辖24号
裁判要旨
协议管辖的适用领域为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但这里的合同纠纷仅包括因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违约等所产生的纠纷,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产生的民事纠纷,因身份关系产生民事纠纷的不能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属性,不适用协议管辖的有关规定。因此,《劳动合同》里约定的管辖条款无效,可以适用就近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