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陶轶峰律师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41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原告:甲方
被告:乙方
第三方被告:丙方公司。
诉讼请求:
甲方请求乙方支付工程款55000元及自起诉之日起的资金占用费。
甲方请求第三方被告对乙方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甲方请求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案件事实:
2020年5月,第三方被告将某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2021年7月21日,甲方与乙方通过微信协商,乙方将部分工程交由甲方施工。
甲方完成施工后,经验收合格,但乙方未支付工程款。
代理律师:
甲方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政、陶轶峰,江苏引航律师事务所律师。
乙方委托诉讼代理人:余律师。
第三方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某某,公司员工。
法院判决:
认定本案为承揽合同纠纷。
判决乙方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甲方工程价款55000元及利息。
驳回甲方对第三方被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明确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案件受理费用: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88元,由乙方负担。
上诉途径:
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
1年
383分 (优于66.8%的律师)
一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