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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商业信誉罪是否为自诉

发布者:伍瑞群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 |417人看过举报


损害商业信誉罪不是自诉案件,属于公诉案件,自然人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的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构成本罪的,对单位的主管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害商业信誉罪是否为自诉

  损害商业信誉罪不是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商业信誉损害赔偿标准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赔偿范围包括两个主要部分。

  一是实际损失,即因侵权人的行为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不仅是指受害的经营者的实际减少,也是指受害的经营者应当得到而未得到的预期利益。 法律快车提醒您,商业秘密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就是权利人因侵权行为而导致产品销量的减少、利润的下降;间接损失是权利人预期合理收入的减少,即可得利益,这是商业秘密在生产、经营、转让等增殖过程中预期可得的利益,是由于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不能正常利用该商业秘密而遭受的。

  二是合理费用,主要是指被侵权人在诉讼前和诉讼过程中因调查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必要的费用。包括:被侵权人调查取证和进行诉讼所支出的合理的差旅费。这种费用应依照国家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被侵权人调查取证所支付的鉴定费、公证费、翻译费、资料费、打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这些费用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的标准,没有规定的按行业的通用标准。

  三、损害商业信誉罪量刑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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