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平时经常听到当事人说这句话。但那天听到这句话时我不由得心头一紧。
小明我见过,一个高大壮实、皮肤黝黑、性格豪放的男人。羽三跟他在一起简直就象一只柔弱的小鸟。这样的男人涉嫌犯罪,我第一反应会不会是暴力犯罪?竟然被海南警方千里迢迢去到广西来宾抓人。
我让羽三不要着急,把事情经过给我讲清楚。在她断断续续的叙述中,我能感觉到电话那头她的惊恐和慌乱。她说,家里忽然来了几个自称是海口缉私局的人带走了小明,还把家里以及车上搜查了一番,把他的手机和电脑(包括羽三的手提电脑)都带走了。听完我第一反应是,这些人不会是假的警察吧!羽三说他们穿着便衣,但是出示了证件,应该不是假的。对方还问她要了地址,说以后有法律文书会寄过来。其中一个人还给她留了电话号码。
事已至此,再多想也没用了。我按照她给的号码打了过去,自报身份是小明家属给请的律师。对方很客气,自称是海口缉私局的工作人员,说拘留小明会寄拘留通知书给家属,让家属等着就行,其他话再也不肯多说一句。后来羽三果然收到了拘留通知书,通知书上显示小明涉嫌的罪名是走私普通货物罪,办案单位是海口海关缉私局。
人已经被刑事拘留,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看守所见人。万没想到的是,我在收不到一分钱律师费并且还要自己倒贴差旅费的情况下(羽三当时的情况根本没办法支付律师费,不仅如此,我还借钱给她去还债以及家庭支出),小明的家属(小明有四个姐姐)当中没有一个人愿意签字办理免费请律师的手续。小明还有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妻子,我甚至自己打电话给她说明我是小明的朋友,不用她支付一分钱的律师费,只需要在辩护委托书上签名并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就可以了,但对方在电话里毫不客气地骂了小明并且挂了电话。至此我发现我面临着律师生涯中最奇怪的一个窘境:没有家属的合法委托,但我又必须见到人。
我该怎么办呢?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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