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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作者:张家钧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2次举报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


张家钧律师,现执业于甘肃濂继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办理: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行政诉讼等民事业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甘肃-武威
  • 执业单位:甘肃濂继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20620********0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工伤赔偿、抵押担保、刑事辩护、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