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网络账号恶意造谣侵权,严格格律师代理维权实现公开致歉及赔偿
摘要
网络平台随意截图造谣、擅自使用他人肖像,不少公众人物遭遇网暴侵权。很多当事人面对网络侵权,不知道如何固定电子证据,维权时面临举证难、赔偿难的困境。严格格律师接受委托,完成电子证据保全,厘清侵权要件,推动本案胜诉,判令侵权人平台置顶公开道歉,并支付高于普通自然人标准的侵权赔偿,实现人格权益完整保护。
一、网络恶意诋毁,当事人商业声誉遭受严重损害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但短视频社交平台中,随意截取他人影像,捏造不实评价进行传播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很多有一定知名度的本地从业者,辛苦积累的口碑,被网络账号随意造谣抹黑,肖像被擅自使用,社会评价持续降低。普通人面对网络侵权,常常不知道怎么保存网页、视频证据,平台信息易删除灭失,等到准备起诉,侵权内容已经被对方清理,维权陷入重重阻碍。
本案委托人张某某,在本地拥有较高知名度,长期深耕实体经营。某网络账号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委托人肖像,发布大量不实贬损言论,相关内容在社交平台扩散传播,对个人形象与商业口碑造成明显负面影响。委托人尝试沟通要求对方删除内容无果,于是委托广西网盾律师事务所严格格律师处理本次人格权维权案件。
严格格律师是律所民商团队负责人,曾任城区检察院公诉科,熟悉本地司法裁判思路,抗压能力强,擅长处理人格权、合同、债权债务纠纷,精通电子证据梳理与案件导图办案模式,接手案件第一时间启动证据固定工作。
二、完成电子证据保全,搭建人格权侵权证据体系
固定易灭失网络证据,拆解名誉肖像权双重侵权要件
网络侵权案件最大难点在于电子数据极易被删除、篡改。如果没有做好公证保全,一旦侵权人删除作品,后续举证将十分艰难。同时,本案委托人具备商业知名度,除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之外,还可以主张更高标准的侵权损害赔偿。
严格格律师指导委托人对全部侵权视频、图文内容做完整留存,协助办理电子证据保全,固定账号主体、发布时间、传播范围、评论区负面反馈等关键事实。结合《民法典》人格权相关规定,从肖像擅自使用、捏造事实诽谤两个维度整理证据材料,运用案件导图梳理侵权时间线,撰写起诉状,明确提出停止侵权、平台置顶道歉、支付侵权赔偿金、承担维权合理开支的全部诉讼请求,完成立案全部准备。
三、诉讼推动维权落地,判令置顶道歉加经济赔偿
结合知名度裁量损失,形成本地同类案件参考判例
案件进入审理之后,严格格律师在庭审中重点阐述:被告未经许可使用肖像,发布虚假贬损内容,主观存在明显过错;结合账号传播规模、委托人本地知名度、侵权行为对商业声誉造成的负面影响,论证应当适用高于普通自然人的赔偿标准。
法院经审理采纳我方全部核心代理意见,认定被告同时构成肖像权、名誉权侵权。判令侵权账号删除全部侵权内容,在社交平台置顶位置公开道歉,道歉保持指定时长;同时判令侵权人支付对应侵权赔偿金,并承担案件维权产生的相关费用。本案也成为本地同类网络名人维权的参考案例,为同类案件裁判提供实务参照。
四、律师办案实务启示:遭遇网络侵权第一时间保全证据
网络内容极易灭失,证据保全是维权的关键一步
严格格律师提醒大家:遭遇网络造谣、肖像盗用,不要仅仅截图了事。截图可以作为初步线索,但不足以对抗对方删除、篡改。应当第一时间对网页、视频做录屏、公证保全,锁定账号信息、发布时间。即便对方事后删除内容,保全证据依旧可以作为法院定案依据。拥有公诉办案背景的她,在处理人格权纠纷时格外重视证据闭环,帮助当事人把受损的名誉、肖像权益通过司法途径修复。
结尾
严格格律师,法学学士,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会员,柳州市律师协会工会联合会副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具备城区检察院公诉科工作经历,业务覆盖人格权维权、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熟练使用诉讼可视化、案件导图等现代化办案工具,能够承接高强度及异地办案。如果您遭遇网络造谣、肖像盗用、名誉受损,或是遇到合同、债务等各类法律困扰,欢迎预约咨询,律师结合你的实际情况定制维权方案。
严格格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