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杨桦律师 时间:2023年01月13日 227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案由是合伙合同纠纷,当事人与被告合伙做养牛生意,合伙期间因为双方彼此非常信任,并未留下任何结算依据,时间一晃到最近一两年,因为受疫情影响,原本赚钱的生意大打折扣,合伙开始出现了亏损,被告开始赖账,对之前的开销不认可,引发了纠纷。
当事人找到我的时候,自述已经和对方协商了很多次,对方以各种理由拖着他,他实在无奈决定走法律途径。我审核了他全部材料后,第一个事情就是申请对被告银行账户进行财产保全,之后找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单方面结算,将结算依据作为证据提供。
法院组织调解,对方非常愤怒,因为生意人的银行账户是诚心所在,如果被法院查封,生意伙伴会有想法,但是如果不查封被告能做下来和我们调解吗?一旦决定走法律途径就不要想太多,全部让律师按照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操作,对方虽然对我方单方面做的结算依据不太认可,但具体盈利多少他自己心里也有一杆秤,于是他接受了我们的调解方案,当事人说能在过年前能拿到利润款非常满意,不走法律途径的话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