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原告化名李女士,被告化名常先生,二人 2023 年 9 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婚后相处矛盾不断,感情彻底破裂,李女士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常先生起初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存在分歧,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李女士最终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办案经过
李女士委托我方代理律师处理本案,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点,结合双方婚姻存续时间短、无子女、无大额复杂共同财产的特点,制定了 “优先调解、促成和平分手” 的办案策略。律师多次与常先生及其代理律师沟通,一方面向对方释明离婚案件中调解的优势,避免双方陷入漫长的诉讼拉锯;另一方面协助李女士梳理自身诉求,同时兼顾对方的合理诉求,反复沟通协商经济补偿的细节,最终促成双方就离婚、经济补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全程无激烈对抗,高效推动案件进入法院调解程序。
审判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李女士与常先生自愿离婚;
2.李女士于约定日期前向常先生支付经济补偿款 2 万元;
3.案件受理费由李女士负担。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签收后立即生效,案件圆满办结,双方和平解除婚姻关系,无后续争议。
孙茂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