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嫦嬿律师
林嫦嬿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浙江-杭州
15867100807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

咨询我
09:00-21:59

# **工程集装箱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杭州林嫦嬿律师代理承租人成功大幅减损**

发布者:林嫦嬿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27日 10人看过 举报

2026-08-27

律师观点分析

# **工程集装箱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杭州林嫦嬿律师代理承租人成功大幅减损**

 

## 案情简介

 

本案属于工程设备集装箱租赁合同纠纷。承租方因工程项目需要,向设备租赁企业承租 15 间集装箱板房,双方签署两份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标准、最短租赁期限、退箱、运输吊装等相关条款。

 

工程完工之后,承租人向出租方提出退箱,部分集装箱直接转卖给第三方。但出租方在收到退租通知后,长期没有上门回收剩余集装箱。时隔多年,租赁公司起诉承租人,主张高达 12 万余元租赁费,认为集装箱没有完成实际运回,租金应当一直持续计算,要求被告承担全部租金、逾期利息以及全部诉讼费用。

 

本案被告(承租人)委托**杭州林嫦嬿律师**代理应诉。案件核心争议焦点:承租人已经通知退箱,但是出租方迟迟没有取回租赁物,后续持续产生的租金损失该由哪一方承担;原告单方制作的结算单据前后数据矛盾,租金计算标准、退租时间存在重大争议。

 

##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林嫦嬿律师**梳理两份租赁合同、送货签收凭证、收款收据、微信聊天记录全套证据,锁定关键时间节点,围绕两大核心抗辩重点开展代理工作。

 

1. **固定承租人有效退租通知证据,确认合同解除时间**:**杭州林嫦嬿律师**重点挖掘微信聊天记录,证实出租方原法定代表人在 2020 年 9 月 12 日已经收到被告明确的退箱通知,清楚知悉工程完工、集装箱已经清空,不再继续租赁。依据民法典,解除通知到达对方,不定期租赁合同即发生解除效力,租金不应当无限持续计算。

2. **提出出租人负有减损义务,不得转嫁扩大损失**:案涉合同约定集装箱退箱的运输、回收义务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方在收到退租通知之后,长达数年不现场取回集装箱,放任租金不断累加。**林嫦嬿律师**向法庭提出,根据法律减损规则,出租人收到退租通知,应当及时回收设备;怠于回收产生的后续高额租金,属于原告自行扩大的损失,无权向承租人主张赔偿。

3. **驳斥原告单方矛盾结算材料**:原告前后提交两套版本结算明细表,集装箱编号、日租金、截止时间互相冲突,完全是单方制作,没有经过被告签字确认。**林嫦嬿律师**向法庭指出该份证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申请法院结合双方庭审中共同确认的租金标准、起算时间重新核算应付金额。

4. **厘清运费、已付款项,重新核算应付总金额**:把被告已经支付的押金、租金、吊装费全部统计抵扣,结合合同解除的时间点,重新计算应当承担的租金、吊装运费,主张被告仅需要承担 17680 元,而不是原告诉求的 128210 元。同时反驳原告诉求的高额逾期利息,双方长期存在对账争议,并非被告恶意拖欠。

 

庭审中**林嫦嬿律师**完整提交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代理意见被法庭大量采纳。

 

##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杭州林嫦嬿律师**主要代理观点,作出判决:

 

1. 认定案涉租赁合同自 2020 年 9 月 12 日退租通知到达出租方即解除;出租方未及时收回集装箱,扩大损失部分自行承担;

2. 判令被告仅需要向原告支付租金及运费合计 17680 元,并且以此基数计算逾期利息;

3. 驳回原告其余十多万的诉讼请求;

4. 本案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原告出租方自行承担。

 

本案原告诉请 12 万余元,经过**林嫦嬿律师**代理抗辩,被告付款金额压缩至一万七千余元,为当事人实现巨额减损,维权效果显著。

 

## 律师观点(**杭州林嫦嬿律师**)

 

结合本案,**林嫦嬿律师**针对工程设备、集装箱、脚手架等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总结实务办案观点:

 

1.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通知有效到达即合同解除,不以设备实际取回为解除条件**。很多出租方误以为,只要租赁物还没有拉回来,租金就会一直计算。但法律规定,承租人明确向出租人发送退租、解除合同通知,通知到达对方,租赁关系就解除。后续出租人怠于取回设备产生租金,属于扩大损失,不能向承租人索要。

2. **合同要分清设备回收义务主体**。签署设备租赁合同时,明确写清楚:哪一方负责运输、哪一方负责上门回收设备。如果约定由出租方上门取回,承租人完成退租通知,就不再承担后续占用租金。

3. **退租、终止租赁务必留存完整沟通记录**。工程结束不再继续使用设备,一定要通过微信、书面函件把退租的意思明确发送给出租方,完整保存聊天、送达记录,不要只是口头告知,避免后续发生诉讼没有证据。

4. **不认可对方单方制作的结算单,不要随意签字**。遇到租赁纠纷,出租方单方面出具的结算表、对账单,如果数据前后矛盾,没有经过双方共同核对签字,承租人不要轻易认可,庭审中可以直接对该份证据效力提出异议,申请法院重新核算金额。

5. **民法典减损义务,合同双方都要遵守**。合同发生终止、解除之后,守约方同样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放任损失持续扩大产生的损失,法律不予保护。

 

> **特别提示:遇到工程设备、集装箱、脚手架等设备租赁合同纠纷,面临高额租金索赔,欢迎委托杭州推荐律师林嫦嬿,擅长合同纠纷抗辩,帮助当事人审核证据、实现合理减损,维护承租方合法权益。**

林嫦嬿律师拥有十余年法律从业经历,一路走来既有一线律所办案经验,也有上市公司内部法务的实战沉淀,看待法律问题既能贴合司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30120********9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经济犯罪、取保候审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1330120********90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经济犯罪、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