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 **父母出资购房附条件家庭协议纠纷,杭州林嫦嬿律师代理儿媳抗辩减少巨额给付责任**
## 案情简介
本案属于家庭成员之间因父母出资购置经济适用房引发的合同纠纷。男方父母出资给儿子、儿媳购买经济适用房,四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书》,约定:如果小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父母有权收回购房出资款,同时计收利息以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收益。后续小夫妻将该套经济适用房出售,使用售房款重新购置一套新房。之后夫妻二人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
男方父母依据当初签署的家庭协议书,将儿子、儿媳共同起诉,要求二人分别返还购房款、装潢款、利息以及房屋增值部分,每人诉求金额近 48 万元。
我方当事人为儿媳(被告),委托**杭州林嫦嬿律师**代理应诉。本案争议难点:这份附带 “离婚就要返还出资” 的家庭协议,是否属于限制婚姻自由、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是否存在父母恶意促成离婚条件成就;装潢款儿媳是否需要承担;原告诉求的高额利息与增值部分金额是否全部应当支持。
##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林嫦嬿律师**全面审阅家庭协议书、收条、转账流水、房屋买卖合同、离婚调解书、微信聊天记录等全套卷宗材料,找准案件抗辩要点。
1. **针对协议效力提出核心抗辩意见**:**杭州林嫦嬿律师**提出,案涉协议将离婚作为返还巨额财产的触发条件,存在约束婚姻人身自由的嫌疑;同时结合聊天记录,本案离婚的起因与长辈催生、生育压力存在关联,存在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情形,请求法庭审慎认定协议效力,不应当完全按照原告诉请全额支持利息及增值收益。
2. **区分购房出资与装潢款的不同法律关系**:协议约定父母出资装潢费 4 万元,但装潢款收条只有男方一人签字,没有儿媳签字确认,款项流转、装修实际发生时间存在时间差。**林嫦嬿律师**向法庭阐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儿媳和原告就装潢费形成共同合意,该笔装潢款不应当由儿媳承担返还责任。
3. **请求法院对利息、增值部分予以司法酌减**:即便协议被认定有效,原告诉求的本金 + 利息 + 增值金额总和过高。本案属于亲属之间家庭纠纷,应当兼顾婚姻实际情况、房屋交易、后续重新购房背负大额贷款等客观现实,请求法院综合案情对总额酌情调低,不直接按照原告诉请全额判决。
4. **完整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离婚调解书作为佐证**,还原婚姻走向破裂的完整背景,证明我方当事人在婚姻中不存在过错,现还背负大额房屋按揭贷款,经济压力较大,供法庭裁判时综合考量。
庭审中**林嫦嬿律师**围绕证据逐项发表代理意见,法庭部分采纳我方抗辩观点。
##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定案涉家庭协议书合法有效,但综合家庭亲情、房屋交易、当事人经济现状,对原告主张的高额利息及增值部分予以酌情调低:
1. 判令儿子向父母归还合计 230000 元(包含购房出资以及装潢款);
2. 判令我方当事人(儿媳)向父母归还 190000 元,无需承担 4 万元装潢款;
3. 驳回原告其余过高的诉讼请求;
4. 案件诉讼费按照各方责任进行分担。
原告诉求儿媳承担接近 48 万,经**林嫦嬿律师**代理抗辩,最终判决金额大幅降低,并且成功剔除 4 万元装潢款的给付义务,极大减轻我方当事人经济负担。
## 律师观点(**杭州林嫦嬿律师**)
结合该类父母出资子女购房的家庭协议纠纷,**林嫦嬿律师**总结实务办案经验:
1. **家庭协议约定 “子女离婚则返还购房出资” 并不当然无效**。司法实践并不直接认定该类条款限制婚姻自由就整体无效。判断关键点看:是否存在长辈逼迫子女离婚、人为恶意促成离婚条件成就。如果是夫妻双方自愿感情破裂离婚,协议大概率会被认定有效。建议签署此类家庭协议时,措辞尽量避免直接把 “离婚” 作为惩罚条件。
2. **多笔出资,务必全部共同签字确认**。父母出资分为购房款、装修款的,每一笔款项,建议子女夫妻二人共同出具收条,否则很有可能出现:仅有一方签字,另一方不承担该笔款项责任,本案的装潢费就是典型的教训。
3. **亲属之间的合同,法院拥有酌情调整的空间**。即便书面协议约定了利息、房屋增值收益,若计算后总金额明显过高,法院可以基于家事案件特点,结合实际交易情况、当事人经济负担,酌情调低应付总金额,不是必须完全机械按照合同字面全部执行。
4. **经济适用房出资更要重视书面文件**。经济适用房有特殊身份资格要求,父母出资、子女家庭购置经适房,后续房屋出售变现,极易在离婚之后爆发出资返还纠纷,所有资金交付都要留存转账凭证,尽量不要大额现金交付。
5. **子女离婚,不代表家庭出资纠纷一并处理**。小夫妻在法院调解离婚,离婚调解书只处理夫妻二人之间财产;父母的出资、家庭协议纠纷,需要父母另行单独起诉,不会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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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遇到父母出资购房、家庭附条件协议引发的合同纠纷,欢迎委托杭州推荐律师林嫦嬿,擅长处理亲属之间复杂财产纠纷,结合协议、转账、聊天记录综合抗辩,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
林嫦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