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 **涉家暴离婚纠纷,杭州林嫦嬿律师争取抚养权、财产分割及精神损害赔偿**
## 案情简介
本案属于再婚家庭离婚纠纷,双方经介绍相识后再婚,婚内生育一名年幼女儿。婚后夫妻因性格冲突、家庭琐事不断爆发矛盾,婚内发生家庭暴力,受害方报警后公安机关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双方婚前签署书面协议,仅约定婚前房屋、个人债务处理,未对婚后购置车位作出约定。后续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女方搬离住所,女儿跟随女方共同生活。女方提起离婚诉讼,诉求包括判决离婚、争取婚生女抚养权、分割婚后购置车位,同时基于家暴事实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男方应诉,不同意给付精神损害赔偿,主张由自己直接抚养孩子,抗辩车位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应分割。
## 办案经过
1. **家暴证据固定收集**:代理律师整理全套证据材料,调取公安报警记录、询问笔录、家庭暴力告诫书,留存伤情照片、病历、微信聊天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用以证明婚内家暴事实,为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夯实证据基础。
2. **抚养权证据组织**:收集孩子长期跟随原告生活、就读幼儿园的相关材料,结合孩子年龄幼小为女孩的客观情况,围绕**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组织举证,论证由母亲直接抚养更加适合孩子成长。
3. **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论证**:针对男方抗辩车位为个人出资、属于个人财产的意见,代理律师指出婚前协议书仅针对婚前财产,案涉车位是婚姻存续期间购置,协议没有对车位作出特别约定,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
4. **庭审全面应诉**:本案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开庭审理,代理律师当庭完成举证质证,围绕离婚条件、抚养权归属、车位分割、家暴精神损害赔偿展开法庭辩论。
##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
1. 准予双方离婚;
2. 婚生女判归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2500 元直至孩子独立生活为止;
3. 案涉车位归被告使用,被告向原告支付车位折价款 60000 元;
4. 认定婚内家庭暴力成立,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 元;
5.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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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提示:若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需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实现全部核心诉求:离婚、拿到孩子抚养权、分割婚后车位、家暴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 律师观点
**婚姻家庭律师实务总结**:
第一,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公安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是离婚诉讼当中证明家暴的关键证据**,同时保存伤情照片、就医病历,不要仅仅留存口头聊天记录。告诫书可以作为证据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第二,婚前财产协议不等于可以覆盖全部婚后财产。婚前协议书只对协议当中写明的财产生效;婚后新增的车位、车辆等财产,如果协议没有专门约定归属,依旧按照法定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离婚抚养权裁判核心标准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孩子实际长期跟随哪一方共同生活,是法院非常看重的裁判因素,尽量保持孩子生活环境稳定。
第四,家暴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法院会结合过错程度、伤害后果、本地生活水平综合酌定,并非一律高额,当事人应当合理预期。
?**律师推荐提示**:如您遭遇婚内家暴,面临离婚、子女抚养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要证据梳理、诉讼代理,可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处理。
林嫦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