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资助方): 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资助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
项目名称:
实施时间:
项目简单描述:
(以下简称“项目”)
1.资助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
2.资助分两笔拨付:
a.第一笔:人民币(大写) 元将于接到乙方签字的协议书和账户信息后一周内拨付。
b.第二笔:人民币(大写) 元将于 前拨付。
3.资助未拨付之前,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取消资助,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项目计划书的内容实施项目,对于项目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和后果负有全部责任。遇到不能按照项目计划书实施的情况,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2.乙方在收到拨付的款项后,须向甲方提交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收据。
3.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提交项目报告和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要求按照附件的表格清晰填写。
各期报告提交具体时间如下:
中期报告,含中期项目报告,财务报告以及相对应票据: 年 月 日之前;
最终报告,含整个项目总结报告,整个项目财务总结,中期报告以后发生费用的单据列表和相关票据: 年 月 日之前;
项目报告的内容要求真实可靠,完整反映项目进行情况。资助的完全拨付建立在项目报告和财务的真实性基础上。需要调整项目报告提交时间的,须在项目报告提交时间到期前一周通知甲方。
4.乙方只能将资助的款项只能用于指定项目,甲方有权利根据提交的财务报告和票据调整实际资助的额度。
5.乙方在任何和项目相关的出版物以及宣传中,必须指明甲方对该项目提供了资助。
6.乙方给予甲方对于其资助的项目监督和评估的权利,同时必须配合甲方的代表对于项目的监督;给予甲方公开所资助项目相关信息的权利。
7.除本协议明确约定的以外,甲方不要求乙方提供其它回报,不对项目成果主张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
8.乙方未按项目计划书或未按约定使用资助款项,或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资助款项。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序号Serial Number | 支出内容Purpose | 数额Amount | 备注Notes |
1 | 交通费用(transportation) | ||
2 | 复印打印(print & photocopy) | ||
3 | 通信(phone calls) | ||
4 | 购买和租用(purchase & hire) | ||
5 | 其他(others) | ||
总额Sum | |||
会计Acant | 时间Date | ||
审计Audit | 时间Date |
备注:所有姓名必须手签
PS:All names should be handwritten.
请在每一张票据正面标上此表中对应的序号,以方便查对,谢谢!
Pleasemark the Serial Number on the front side of the correspondent receipts.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