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乾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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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合同

发布者:俞乾文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3日|分类:合同纠纷 |411人看过


捐赠合同

甲方(赠与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赠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捐赠目的

甲方向乙方捐赠,目的在于               

二、捐赠金额

甲方向乙方捐赠人民币        (大写)元,物资       ,折合人民币        (大写)元,共计    元,大写       元,专项用于        地区的       

三、交付方式

甲方于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捐赠资金汇入       地区       专项资金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于   日内将捐赠物资送达乙方指定地点                    

四、捐赠财物登记

乙方接受捐赠后,应当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并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五、捐赠财物用途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捐赠财产,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实需改变用途的,应当提前征得甲方的同意。

六、捐赠财物的使用、管理

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

乙方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且接受社会监督。

七、捐赠行为的撤销

1.甲方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3.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甲方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交付。

八、甲方违约责任

因甲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违法行为致使甲方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甲方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2.甲方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3.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乙方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十、特殊情况

甲方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十一、捐赠行为的通知

1.合同当事人一方向相对方发出的全部通知,包括双方的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方式传递。以上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信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信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二、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特殊情况,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即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三、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外,本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当事人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者。任何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的转让行为,均属无效。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期间,该义务的履行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当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应当提供书面材料,并且有责任尽一切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本合同的执行。不可抗力及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若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并且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的解释

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目的、交易习惯以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做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内容相抵触。

十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        市财政局各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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