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乾文律师

  • 执业资质:1330220**********

  • 执业机构: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火灾赔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橘子买卖合同

发布者:俞乾文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7日|分类:合同纠纷 |136人看过


 

橘子买卖合同

甲方(需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供方):

住所(址):

联系电话:

 

为了搞活流通,促进柑桔生产的发展。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       年度柑桔收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种植面积、收购数量、保护价及时限

1.甲方与乙方已通过       省无公害农产晶基地认证的位于               村共   亩柑桔基地建立购销关系。

2.地块品种种植面积(亩)常年产量(千克)收购数量(千克)最低保护价(元/千克)收购时限合计合同总价款(大写):       ¥:   元(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按照临海蜜桔产品质量标准(db331082/t001.4)执行,其中感观指标必须在一级或一级以上,内质等级必须在一级或一级以上,果实大小必须达到       ;

2.包装标准:交售时,果品需用箩筐或塑料箱盛装,防止果品损伤。

三、收购办法

甲方在收购时限内应合理安排收购时间、数量,采用电话通知或公告通知形式,分时间段预约收购。乙方应根据甲方通知要求,及时按指定的质量和数量采摘交货。(收购联系电话:       )交货时,乙方的果品符合甲方指定的质量、数量要求的,甲方应当在当日予以收购,并开具收购单。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规定而被拒收的果品,由乙方自行运回;乙方拒绝运回的,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收购地点

收购地点设在甲方场地及各地的临时收购点内。甲方在通知乙方时,须明示收购地点。

五、收购价格

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约定的最低保护价的,以最低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的,按当地当天市场收购价格面定。

六、货款结算方式

乙方凭收购单到甲方领取现金,每    天结算一次。

七、生产要求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帮助建立果园管理档案(附1),并在需要的时候,派技术人员到果园现场指导、监督检查。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生产技术规程(附2)进行果园管理,并完整地在管理档案中记录。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化肥、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生产资料必须到经甲方认定的供应点购买。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履行合同约定条款造成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2.乙方若不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甲方有权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提交理事会讨论予以除名,并取消当年的盈余返还。

九、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和解或者提交       调解。

2.甲乙双方不能和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可就质量争议、收购价格、贷款结算、违约责任等事项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免责约定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经核实后,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