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潘某本身从事游戏道具交易,有人向其介绍游戏点券买卖业务,潘某无意参与,便将该业务转介绍给同案人员马某。后续买家与马某组建群聊,买家在群内发送红包,马某收取红包后需向买家发送游戏点券。因马某不会操作点券发货,便请求潘某代为帮忙发送。马某将群内收取的红包款项转给潘某,潘某扣除点券采购成本之后,将剩余钱款全额转回马某,在整段业务中潘某并未获取任何收益。潘某很早就退出涉案群聊,并未和上游人员直接联络,也没有接触案件被害人,直至被抓获之后,才知晓马某收取的红包属于涉诈资金。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潘某的行为定性以及是否具有逮捕必要性两个方面。在网络虚拟道具交易类案件中,仅提供辅助发货的人员极易被侦查机关认定为诈骗共犯并提请逮捕。因此,辩护的核心在于准确区分核心诈骗实行行为与单纯协助发货的中立帮助行为。需要论证潘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没有实施诈骗行为。同时,还需结合潘某手部骨折受伤治疗的现实情况、初犯、无获利、愿意配合退赔等酌定情节,综合评估其社会危险性,论证逮捕必要性的缺失。
【裁判结果】
丁文怡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在公安机关提请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关键节点,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潘某,细致核实业务转介绍起因、点券发货流程、资金流转细节及对上游业务风险的认知程度,同时核实其手部骨折受伤情况,做好普法疏导。律师结合会见事实撰写《建议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围绕定性争议、主观故意缺失、无获利、身体特殊状况等完整说理,并在审查逮捕期限内持续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交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契合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潘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律师价值】
丁文怡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精准的专业判断与出色的策略制定能力。面对涉网诈骗案件易被认定为共犯的困境,丁律师敏锐捕捉到当事人仅提供辅助发货的行为本质,紧扣审查逮捕阶段的证据标准,从犯罪构成与逮捕必要性双管齐下。通过细致会见核实资金流水与伤病情况,丁律师有效组织了无获利、初犯及配合退赔等关键情节,将当事人行为从整体犯罪链条中成功剥离。其专业沟通与精准说理,最终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丁文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