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国林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和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庭知识产权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者:郭国林律师|时间:2021年03月16日|分类:刑事辩护 |588人看过


  1.含义与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进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3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管制的刑期,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3.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

  4.执行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一是探亲,二是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