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国林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和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庭知识产权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2020年上海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发布者:郭国林律师|时间:2020年07月24日|分类:交通事故 |1808人看过

1.医疗费

包括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及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案、病例、诊断证明及相关票据来主张赔偿。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首先按近三年平均收入(天/元)×误工时间,或相通、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误工时间。什么证据都没有的,按上海市月最低工资为标准计算。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一般20元/天。外地治疗按一般150元/天。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20—40元/天×营养期限),一般按30元/天。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的, 残疾赔偿金=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615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的,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615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的,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615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8.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615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的,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615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的,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615元×5年。

 9.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一般死亡50000元,残疾十级5000元,九级10000元,以此类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系未成年人,在18周岁以下的,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8272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2)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在18-60周岁之间的,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8272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3)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在60-74周岁之间的,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8272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在7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8272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12.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康复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3.住宿费(一般60元/天)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赔偿三个亲属的一个月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

14.丧葬费

丧葬费=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12个月×6个月(9580元×6)。

15.财产直接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17.其他应赔偿的费用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