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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提出诉讼吗?

作者:朱可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9日分类:其他类型浏览:264次举报

一、撤销权

1、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示意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

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到确保。

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所以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撤销权的行使范围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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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荆冠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5.9-2019.6实习、执业于四川朝旭律师事务所(古蔺)专职律师2019.6-2023...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泸州
  • 执业单位:四川荆冠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0520********90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