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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玉波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是一位在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解决及法律顾问领域深耕多年的资深律师。咨询电话13955144666,以为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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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农田私拉电线触电身亡,合肥庞玉波律师代理供电企业应诉,法院依法划分主次责任、大幅降低企业赔付金额

发布者:庞玉波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17日 3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1. 事故发生经过

农村农户为农田抽水灌溉,私自从自家电表处搭接 200 余米长线延伸至田间,自行加装简易漏电设备,长期私拉乱接线路作业。某日农户在田间操作抽水设备时意外触电,经公安司法鉴定,死亡倾向为电击死亡。 死者近亲属悲痛之下,将当地供电企业诉至法院,主张供电企业未安装变压器总漏电保护、长期疏于农村用电安全排查、未开展安全宣传,存在重大过错,要求供电企业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超 120 万元。

2. 原告核心诉讼主张

原告方认为,供电企业作为电力设施管理方,未按规范在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安装总漏电保护器;明知村内农户长期私拉电线灌溉却未巡查制止,未尽安全管理义务,是造成触电身亡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 案件核心难点(企业应诉压力极大)

  1. 人身死亡类侵权案件,社会情感偏向受害家属,法官自由裁量空间大,企业极易被判高额赔偿;

  2. 原告援引多部电力行业规范,直指变压器未装总保护器属于重大违规,看似证据充分;

  3. 农户私拉线路长达两年,供电企业无法做到 24 小时全域巡查,举证自身已履行安全宣传、隐患排查义务难度极高;

  4. 低压触电纠纷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原告只要举证企业存在任一管理疏漏,企业就要承担对应赔偿责任,抗辩难度高。

4. 企业紧急委托合肥庞玉波律师应诉

供电企业收到法院传票、高额索赔诉状后,第一时间委托合肥庞玉波律师作为本案唯一代理律师,全权处理一审全部诉讼事宜,核心诉求:厘清产权分界、区分双方过错比例,降低企业赔偿责任,避免百万级赔付。

二、办案经过(合肥庞玉波律师全程代理应诉关键流程)

(一)接受委托,快速梳理案件核心抗辩逻辑

接收委托后,合肥庞玉波律师第一时间调取公安全部卷宗材料,包括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询问记录、死者私拉电线现场照片、工具物证等,精准锁定本案核心突破口:

  1. 触电线路产权归属用户:事故线路为死者私自搭接,位于电表出线侧用户产权范围,维护、安全使用义务由死者自行承担;

  2. 死者存在重大违规行为:无电工资质、私自剥线绕开表箱原有保护装置、违规将居民照明用电改为农田灌溉用电,属于违法私拉、违规用电;

  3. 区分总保护、户保、末端保护法定责任边界,末端漏电保护器属于用户资产,安装维护责任不在供电企业。

同时,合肥庞玉波律师系统性检索《供电营业规则》《农村低压安全用电规程》《民法典》侵权编等全部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整理完整法律依据手册,为庭审抗辩搭建完整法律支撑体系。

(二)固定完整抗辩证据,补齐企业履职举证材料

原告主张供电企业未开展安全宣传、未排查隐患,合肥庞玉波律师针对性指导企业整理历年农村用电安全宣传台账、台区常规巡检记录、隐患告知流程材料,形成完整证据组,用于证明企业长期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针对原告 “变压器无总漏电保护” 的核心指控,律师区分行业规范强制标准与事故因果关系,提出专业抗辩观点:即便变压器总保护存在瑕疵,也并非本次触电事故直接、主要诱因,死者绕过多重保护装置私拉线路才是致命原因。

(三)庭前研判调解风险,制定庭审攻防策略

开庭前,法院组织前置调解,原告坚持要求供电企业承担七成以上赔偿责任,调解金额近 80 万元。合肥庞玉波律师预判:若无充分庭审抗辩,法院极易受伤亡后果影响,大幅加重企业责任比例。 据此制定分层庭审策略:

  1. 事实层面:还原死者私自剥线、违规接线、绕过漏电保护的完整过程,证明死者自身重大过错;

  2. 法律层面:厘清产权分界、分级漏电保护的法定责任划分,剥离供电企业过重管理义务;

  3. 因果层面:区分主次诱因,论证私拉线路是事故根本原因,企业管理瑕疵仅为次要因素。

(四)当庭专业应诉,逐层驳斥原告诉讼观点

庭审当日,合肥庞玉波律师全程出庭,针对原告全部诉求逐一反驳:

  1. 驳斥 “企业全责” 主张:低压触电适用过错责任,死者违法违规用电、操作不当是事故直接根本原因,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

  2. 厘清漏电保护责任边界:法规明确户保、末端保护器归用户所有,供电企业仅负责变压器总保护,二者责任不能混为一谈;

  3. 举证企业已常态化开展乡村用电安全巡查、普法宣传,不存在完全不作为;

  4. 针对原告诉求各项赔偿项目,逐项核算标准,剔除无法律依据的尸体存放费、重复交通费等不合理索赔。

庭审中,合肥庞玉波律师提交的公安笔录、电力行业规范、产权分界条款、企业巡检台账形成完整证据链,法官完整采纳律师抗辩意见,明确认可死者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五)庭审后提交书面代理词,固定法院裁判思路

庭审结束后,合肥庞玉波律师向承办法官提交数千字书面代理词,系统梳理事实、法律、因果关系三层逻辑,重点阐述:不能仅以变压器未装总保护器单一瑕疵,判令供电企业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应当按照双方过错大小划分责任比例,大幅减轻企业赔付压力。

三、案件结果

  1. 法院认定死者私自违规私拉电线、绕过漏电保护装置用电,自身存在重大过错,承担事故 70% 主要责任;供电企业存在变压器总保护缺失、农村用电隐患排查存在疏漏,承担 30% 次要责任;

  2. 法院依法核定原告全部合理损失合计 112 万余元,判令供电企业仅赔偿 336341.08 元;另单独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24000 元,总赔付金额 360341.08 元;

  3. 原告诉请的尸体存放费用因无法律依据,全部驳回;超额主张的交通费不予支持;

  4. 案件诉讼费用按过错比例分摊,大幅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本案若未由合肥庞玉波律师专业代理抗辩,法院极有可能判定企业承担更高责任比例,企业赔付金额将直接突破 70 万元,本案通过精准法律抗辩,直接为企业减少近 40 万元不必要赔偿支出,完整实现企业应诉目标。

四、律师观点(合肥地区推荐商事侵权律师庞玉波实务新颖观点总结)

作为长期代理供电企业、处理电力人身侵权纠纷的合肥庞玉波律师,结合本案低压触电死亡案件一审实操经验,针对农村私拉电线触电类纠纷,总结四大差异化实务观点,为供电企业、农村用电群众提供法律参考:

观点一:低压触电≠供电企业必然担责,产权 + 过错双标准划分责任是核心裁判逻辑

大量群众存在认知误区:只要发生触电事故,供电公司就要赔钱。合肥庞玉波律师提出新颖实务观点:1 千伏以下低压触电属于一般侵权,严格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裁判核心看两点:一是触电线路产权归属,用户侧私拉线路,维护义务天然归于用电人;二是双方过错程度,死者私自剥线、绕开漏电保护、违规改变用电用途,属于重大过错,应当自行承担主要责任。即便供电企业存在轻微管理疏漏,也仅承担次要补充责任,不能将全部安全风险转嫁供电企业。

观点二:三级漏电保护权责分离,不能将用户末端保护缺失责任归责于供电企业

现行电力规范明确总保护、中级保护、户保 / 末端保护三级分级管理,合肥庞玉波律师实务总结:变压器处总保护归供电企业运维,电表后户保、田间设备末端保护器产权、安装、检修义务全部属于用电农户。不能简单以 “变压器未装总保护” 为由,忽略用户自行拆除、绕过末端保护的核心过错,二者对事故发生的因果影响力完全不同,法院裁判会区分主次诱因,不会单一归责供电企业。

观点三:供电企业无全域实时监管义务,仅需落实常态化巡查、安全宣传即可免责或减责

很多家属主张 “村里私拉电线两年,供电公司没发现就要全责”,合肥庞玉波律师指出关键实务要点:供电企业不具备 24 小时不间断逐户、逐农田实时巡查的行政监管职权,仅需定期开展片区巡检、乡村安全用电普法、发现隐患及时告知整改,即已尽到法定管理义务。农户刻意隐蔽私拉线路、长期违规用电,超出企业常规巡查覆盖范围,不能无限放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责任。

观点四:人身死亡侵权案件应诉,专业律师可通过因果关系抗辩大幅压低赔偿比例

死亡类人身损害案件法官存在天然同情受害方的裁判倾向,企业自行应诉极易出现举证不足、法律依据缺失,被判定 50% 以上高额责任。合肥庞玉波律师结合多起同类案件办案经验总结:委托专业处理电力侵权纠纷的本地律师,可通过区分产权、梳理违规事实、拆解因果关系、引用行业专项规范四大维度抗辩,有效说服法官调低企业责任比例,动辄减少数十万赔偿金额,是企业降低诉讼损失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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