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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玉波律师
庞玉波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是一位在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解决及法律顾问领域深耕多年的资深律师。咨询电话13955144666,以为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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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权属确认纠纷,合肥庞玉波律师助力未成年人依法保障房产权益

发布者:庞玉波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08日 8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一)案件背景

本案当事人为两名未成年姐妹,因老家征地拆迁,按照当地拆迁补偿政策,二人依据户籍身份各自享有45 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权益,合计 90 平方米安置面积。本次拆迁共分配两套安置房,房屋建成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整套房产均登记在祖辈名下。

随着时间推移,双方就拆迁安置面积归属、房屋产权份额、租金收益分配等问题产生分歧。两名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多次沟通,希望明确孩子依法享有的房产份额,并主张对应租金收益用于未成年人日常学习、生活开支,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财产权益,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共有权确认纠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两名孩子对应的房屋产权份额,同时要求对方按比例支付房屋租金收益,并配合后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合肥庞玉波律师接受委托,担任两名未成年人的诉讼代理人,全程负责本案处理工作。

(二)核心争议焦点

结合案件事实与双方诉求,本案主要存在三大争议点:第一,拆迁安置权益的归属,两名未成年人是否依法享有对应面积的房屋产权份额;第二,房产对外出租产生的租金收益,应当如何分配使用;第三,房屋产权过户的时间、条件以及后续相关权利义务如何约定。同时,案件涉及未成年人财产保护、家庭亲属之间权益划分,情理与法律交织,调解与审理难度较大。

二、办案经过

(一)梳理拆迁档案,夯实产权确认依据

接受委托后,合肥庞玉波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收集证据材料,包括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户籍信息、拆迁安置协议、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出租相关凭证等。

律师细致核对当地拆迁政策,明确本次拆迁按照户籍人口核定安置面积,两名未成年人依规各自享有 45 平方米安置指标,该部分权益专属未成年人个人所有,不因房产统一登记在他人名下而改变产权归属。同时梳理亲属关系、房屋现状、租金收益等相关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从法律层面锁定未成年人享有的合法财产权益,为案件办理打下坚实基础。

(二)结合家庭关系,制定调解优先办案策略

本案属于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纠纷,原被告为直系亲属,单纯依靠法院判决虽然可以划分产权,但容易激化亲属矛盾,破坏家庭关系。考虑到案件特殊性,合肥庞玉波律师确定以调解为核心的办案思路,在坚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兼顾家庭和睦。

律师一方面向对方当事人释明拆迁安置政策、物权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未成年人依法取得的拆迁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占;另一方面秉持情理兼顾的原则,充分考虑长辈实际情况与居住使用需求,主动沟通协商产权过户、收益分配的灵活方案,避免矛盾持续升级。

(三)细化协议条款,兼顾权益与现实需求

在多轮沟通协商中,双方针对过户时间、租金收益、经济补助等核心内容反复磋商。合肥庞玉波律师立足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对各项条款进行严谨设计:一是明确两套安置房分别对应的产权份额,书面确认两名未成年人各自享有的房产面积;二是结合未成年人尚未成年的现实,约定待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后再办理产权过户,兼顾当前房屋使用现状;三是调整租金收益主张,变更为定期定额经济补助,保障未成年人日常生活开支;四是约定双方就此纠纷一次性了结,杜绝后续再起争端。

整套方案既完整保留了未成年人的房产权益,又充分体谅对方的实际诉求,最终获得双方一致认可。

三、案件结果

本案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签署调解协议,法院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案件顺利办结,具体结果如下:

  1. 产权份额确认:法院依法确认两名未成年人分别对两套拆迁安置房享有 45 平方米的所有权份额,明确了专属产权。

  2. 过户约定:双方约定待两名未成年人年满 18 周岁后,对方配合完成对应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3. 生活补助:在房屋完成过户前,房屋收益归现产权人所有,同时对方自约定时间起,每年向两名未成年人分别支付固定补助,直至过户完成,用于孩子生活、学习开支。

  4. 纠纷了结:双方确认就本次房产权属、收益等问题再无其他争议。

  5. 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方承担。

合肥庞玉波律师的专业处理下,两名未成年人的拆迁安置房产权益得到完整保护,家庭矛盾顺利化解,实现了合法维权与家庭和睦的双重目标。

四、律师观点

(一)案件核心法律解析

结合本次拆迁安置房权属确认、未成年人财产保护案件的办理经验,合肥庞玉波律师总结出多项贴合民生的实务观点,为广大群众尤其是涉及拆迁、家庭财产纠纷的当事人提供参考。

  1. 拆迁安置权益专属个人,登记名义不改变实际产权这是本案核心法律要点。合肥庞玉波律师指出,征地拆迁按照户籍、人头分配的安置面积、补偿权益,依法归被安置人个人所有。即便因统一办证等原因,整套安置房登记在家庭成员一人名下,也仅仅是名义登记,不能改变其他被安置人享有的产权份额。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共有权确认诉讼,依法厘清房屋产权。

  2. 未成年人财产权益受法律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属于法律特殊保护群体,其通过拆迁、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财产,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占、处置。监护人有义务维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当未成年人合法财产受到侵害时,监护人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委托专业律师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维权。同时,处置未成年人大额财产、不动产时,必须以保障未成年人利益为前提。

  3. 亲属间财产纠纷,调解是最优化解方式这是合肥庞玉波律师提炼的新颖实务观点。家庭成员之间因拆迁、房产、遗产引发的财产纠纷,区别于普通商事纠纷。诉讼判决会生硬划分权责,极易造成亲情破裂。而法院主持的调解,在法律框架内可以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灵活约定过户时间、收益分配、补助方案等个性化内容。调解书与判决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既能守住各方合法权益,又能最大程度维系亲属关系,是家事类财产纠纷的首选解决方式。

  4. 可附条件约定不动产过户,兼顾使用与权益针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特殊群体,房产过户可约定附期限、附条件履行。本案中结合未成年人成长阶段,约定年满十八周岁再办理过户,既保障了孩子未来完整取得房产,又满足了现阶段房屋使用需求,是司法实践中十分常见且合理的处理方式。

(二)风险防范建议

  1. 遭遇征地拆迁时,妥善保管拆迁协议、户籍证明、补偿方案、安置面积核算表等全部资料,明确个人享有的安置权益,提前做好权属留存。

  2. 拆迁安置房统一登记在某一名家庭成员名下时,建议提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全体被安置人的产权份额,避免日后产生权属争议。

  3. 家中未成年人享有房产、补偿款等大额财产时,监护人务必做好财产监管,发现权益被侵害,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4. 家庭成员之间出现房产、财产分歧,优先选择沟通、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无果,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理性处理纠纷。

(三)律师寄语

拆迁安置房、家庭共有房产引发的权属纠纷,在日常生活中十分普遍,尤其涉及未成年人、多位家庭成员时,法律关系和利益划分更为复杂。很多当事人碍于亲情不愿走法律程序,最终导致矛盾不断激化,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合肥庞玉波律师深耕家事纠纷、房产确权、拆迁权益纠纷等领域,擅长处理亲属之间财产争议,既能精准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善于情理结合化解家庭矛盾。如果您遇到拆迁安置确权、房产分割、未成年人财产保护、家庭共有财产争议等法律问题,可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用合法、温和的方式解决纠纷,守护财产与亲情。

庞玉波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7
  • 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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