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公司法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劳动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税收筹划之企业做何种纳税人税负较轻?

发布者:李丹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5日|分类:税务 |633人看过



税收筹划之企业做何种纳税人税负较轻?

某生产性企业,年销售收入150万元,可抵扣购进金额为90万元。增值税率为17%。年应纳增值税额10.2万元。那么该企业做哪种纳税人税负会更轻?

 

税务筹划方案

企业的增值率为(150-90÷150=40%。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35.29%,企业选择做小规模纳税人负担较轻。因此,企业可分设两个独立核算的企业,使其销售额分别为70万元和80万元,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分设后纳税额70×6%+80×6%=9万元,节税10.2-9=1.2万元

————做税务筹划    找税务律师————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