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业律师

  • 执业资质:1632620**********

  • 执业机构: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房产纠纷股权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借名买房的官司要点

发布者:王树业律师|时间:2021年08月22日|分类:合同纠纷 |537人看过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来进行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

实际购房人用他人的名义来购买房屋,双方约定由实际购房人享有房屋的产权,在具备过户条件的时候,由他人将房屋过户给实际购房人。

借名买房虽然丰富了需求人的购房渠道,但在实际生活中,却非常容易产生纠纷,其中一个很大原因是双方没有书面的借名买房协议。

中国人往往都碍于情面,在借名买房的时候本身就是求人帮忙,再和人家签一个书面协议,实在不好意思。

但是如果不签这个协议,往往等到房价涨了数倍以后,出名人就可能反悔,最终导致双方纠纷的产生,并诉至法院。

既然很多纠纷都没有书面协议,法院又是如何推论双方存在借名买房关系呢?

第一、法院要查明出资人必须是实际购房人单独出资。
第二、要看购房的购房合同、房条或房产证都是由谁持有。
第三、法院要看这套房子到底是由谁来控制和居住
第四、要看这个房子有谁来装修。
第五、要看实际购房人借名的理由是否充分。
只要同时具备了上述五点条件,即便没有书面的借名买房协议,法院也能推论借名买房关系的成立。
那么怎么样来打借名买房官司呢?
很多人打借名买房官司都是以所有权确认纠纷来立案
这种立案是错误的,案由就定的不对。
因为双方形成的是借名买房的口头合同关系,如果非要以所有权确认来诉讼,法院通常会驳回原告的诉请。
所以借名买房纠纷应该以合同纠纷来立案。
案由选对了,在确定诉讼请求的时候,就应该是要求被告配合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所以大家在打借名买房官司的时候,一定要把案由和诉讼请求写对,如果写不对,实际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就没有办法得到有效的保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